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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魂草(重生)   作者:香溪河畔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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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幻想言情已完结685700字
官家千金柯瑶草,自小胆小怯弱,少言寡语,唯母爱如掌珠。 岂料厄运降临,至亲算计,小三爬床,先奸后娶父亲无良,母亲一怒走极端。 一夜之间,瑶草失去了母亲,沦为草芥。这一年瑶草七岁! 十年之后,厄运再至,贱人设计,鸠占鹊巢。这一次,瑶草失去了生命。这一年瑶草十七岁! 瑶草枉死恨无常,魂魄悠悠怨难消。天可怜见,她重生了!这一年瑶草六岁! 重生的瑶草,决计铲除阴谋,横扫贱人,改变自己悲惨命运,找回自己失去的世界,夺回属于自己的幸福日子。一句话介绍: 这是一出报仇雪恨,斗小三,整贱皮,救母亲,救自己,然后过上幸福小日子的简单故事。:草的新坑 广而告之:宋朝称呼年轻小姐,某某娘子,某某大姐。比如我这文里三小姐柯瑶草,就应该称呼‘柯三娘’或者“柯三姐”。嘿嘿,草觉得这个称呼挺别扭,所以比照《三侠五义》的称呼,依旧称呼小姐、少爷、夫人。以上香草~~~~ 广而告之:呵呵,今天终于找到原文:大宋根据《唐律疏议》制定:《宋刑统》有关子女不孝的入罪原文:348 诸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者,徒二年。【疏】议曰:祖父母、父母有所教令,于事合宜,即须奉以周旋,子孙不得违犯;“及供养有阙者” ,礼云“七十,二膳;八十,常珍”之类,家道堪供,而故有阙者:各徒二年。故注云“谓可从而违,堪供而阙者”。〔四〕若教令违法,行即有愆;家实贫窭,无由取给:如此之类,不合有罪。皆须祖父母、父母告,乃坐。也就是,文中柯老夫人交代柯三爷方氏事情,倘若方氏不能找个令柯老夫人满意的接口推脱,柯老夫人可以上告衙门。届时,方氏柯三爷将会-徒二年。也就是服劳役二年。反正就是坐牢,当然,首先不能当官了。唉,所以,方氏只有忍忍忍!!!所以,瑶草只要不想将家庭打碎,也只有跟着母亲忍忍忍!!!唉!!!香草以上~~2011-10-9推荐姐妹古言:草的女儿当自强系列古言坑之五: 香草新坑,红楼浪子回头系列第一部: 
立意:女儿当自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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