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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在汉末,我能手搓精兵   作者:不喝奶茶的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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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点历史连载中446800字
东汉末年,战乱频发。诸侯林立,民不聊生。乱世中,熟读史书的刘绍穿越重生成为一个织席贩履的落魄青年,虽有精神力庇佑,可以捏造兵种天赋,但无奈没有本钱和实力,只能混在流民中苦苦求生,弱小无助的他本想苟活于世,然而,偶然听到刘备正在招募乡勇。于是,下定决心不再摆烂的刘绍就此踏上了匡扶汉室的道路!……“步兵营、虎豹骑、飞熊军,陷阵营,白马义从,先登死士,长水营、射声营、屯骑、西凉铁骑、越骑,丹阳兵、无当军……”各种兵种在刘绍的面前,皆是信手拈来!PS:(正经种田文,本书依据来源正史与演义,不喜勿喷。)
标签: 历史 秦汉三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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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江雪

新手上路

4 年大佬

穿越者主角是备备隔壁摊儿卖草鞋的。

但实际看下来,阅读体验不咋样。

一是剧情衔接非常生硬。一段段剧情仿佛一段一段短锁链,本来掰开首尾铁环就能顺滑相连,然而作者捣鼓了一阵给我端出来一条拿焊枪焊死接口的。 

二是作者下笔很犹豫,感觉作者还没理顺想法、拿不准主角到底要干什么、也拿不准自己埋下的小伏笔到底要在哪里用。读起来就感觉前言不搭后语。

本书适合量子阅读法(暴言)。
[我要回复] 时间:2024-01-07 12:05:16 点击:4 回复:0

?Esdeath

新手上路

6 年大佬

设定上有点意思,可惜设定崩的太快了。

主角在设定上应该是个知道历史轨迹,但因为才智一般无法合理利用的人,金手指是练兵则保证自身在乱世的发展。

可实际写下来主角对剧情信息的利用非常出色,这不代表主角实际才智超人,而是汉末原住民一个个都挺降智的,所以才显得主角像个出色的谋士。

对我而言能接受两种写法——
1.主角自知才智不行,重点放在利用金手指和对刘备的忠心上。
2.主角实际才智优秀,在信息差下吊打汉末原住民。

作者选择了第三种写法——
主角虽然才智一般,可汉末原住民的智商也低于普通人的平均水平。
[我要回复] 时间:2023-12-18 19:28:36 点击:8 回复:0
苟在汉末,我能手搓精兵    作者:不喝奶茶的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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